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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編排的聆訊

上訴審裁小組,建築物條例 [香 港 法 例 第 123 章]

2024年10月及2024年11月已排定的聆訊案件表

聆訊案件表
聆訊日期 案件編號 上訴人 聆訊類別
2024年10月3日287-2023Yu Fuk Kwong初步聆訊
2024年10月16日133-2023永顯工廠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初步聆訊
2024年10月21日249-2023BROMHEAD Mark Philip / BIHARI BROMHEAD Csilla Mary初步聆訊
2024年10月21日255-2023LI KWOK YING初步聆訊
2024年10月29日240-2022Dr. LAM Kit Man初步聆訊
2024年11月1日77-2024恒懋大樓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初步聆訊
2024年11月5日297-2023CHAN HONG AND NG CHING MIU POLLY初步聆訊
2024年11月13日1-2022501 PM (KT1) Limited初步聆訊
2024年11月18日58-2024林秀琼初步聆訊
2024年11月18日67-2024嘉寧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初步聆訊
2024年11月20日104-2023TSOI WAI TING初步聆訊
2024年11月27日49-2024A & M ENTERPRISES LIMITED初步聆訊
2024年11月27日51-2024吳汝萍初步聆訊

上述聆訊案件表只供參考。如有查詢,請聯絡上訴審裁小組秘書處。

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聆訊安排

上訴審裁小組秘書處

上訴審裁小組秘書處的聯絡資料
通訊位址: 香港九龍彌敦道345號永安九龍中心10樓1005-06室
聯絡電話: 3579 2270
傳真號碼: 3579 4971

備註:所提供的聯絡方法,為供上訴事宜的處理。上訴審裁小組 並非建築事務監督。一般而言,上訴審裁小組的職能 並非 處理有關建築事務監督的投訴、查詢或進行商討,或向上訴人提供諮詢、調解、求情或調查服務。如欲查詢有關建築事務監督的其他事宜,應直接向建築事務監督(屋宇署/房屋署)提出。